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转发省厅关于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到期延期使用的通知
安徽飞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3-11-07 14:56:03 文字:【大】【中】【小】
六建工[2013]282号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直有关企业:
为解决部分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问题,现将《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部
分建筑企业资质有效期到期延期使用的通知》(建市函[2013]80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1、2013年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的我市各类建筑企业延期使用至2013年12月31日;
2、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与信用管理系统》启用后,我市各类、各级
别建筑业企业将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和市建委要求,开展资质延期审查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012年7月23日